珍爱森林,防范于未“燃”| 建筑工程系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主题班会
发布时间:2022-04-13 动态浏览次数:821

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国家森林防火草原火灾应急预案》,以及即将出台的《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》,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,建筑工程系于4月11日开展了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主题班会。

森林火灾危害


各辅导员在班会上向同学们简单的介绍了森林火灾的危害: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,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,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,具有毁灭性的后果,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,伤害林内的动物,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,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,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。

每年的10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。


火灾原因及防范

森林火灾的引发因素大多数是人为因素。多数是人们对森林火灾缺少警觉性,疏忽大意造成。



各辅导员嘱咐同学们防火要做到“十不准,五不烧”:

不准烧荒烧垦、烧荒积肥、烧田埂草;

不准上坟时烧纸、烧香、放鞭炮、放孔明灯;

不准在林区吸烟;

不准在野外烧蜂、烧蚂蚁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;

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;

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;

不准痴、呆、精神病患者、小孩进入林区;

不准见火不报、不救;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、生火野炊;

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、了望台(哨)

未经批准不烧;

未开好防火线不烧;

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;

刮风、高温、干旱天气不烧;

无人看守不烧。


森林火灾法律责任

失火造成森林火灾,过火面积30亩以上,或造成人员重伤、死亡的应当立案;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,或致人死亡、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;过火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死亡2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;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。


森林火灾自救方法



点火解围

卧倒避烟

快速转移

强行顶风冲越火线

当遇到森林火灾,不要慌张,保持镇定,先保护好自己的安全,注意逆风而跑,尽快通知更多人及时救火。

当烟尘袭来时,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。躲避不及时,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,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、洞。

小贴士

如果发现森林着火,应当立即拨打12119报告当地政府。

报告内容应包括:起火的时间、地点、林种、面积、火势、以及报告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
尽量报告的具体些,这样有利于消防员对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。